第 1 條 定義
T-KI售票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為大立數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據本服務條款所提供之售票服務及其他相繼開發之服務(實際項目,以本公司公告為準,以下簡稱「本服務」)。
當您以本系統會員帳號登入並使用本系統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之所有內容。
「會員」係指本系統之使用者,前述使用包含但不限於註冊購票會員帳號、透過本系統購入票券、單純瀏覽、檢索資訊、提出詢問、聯繫我們等行為。
個人資料之定義與中華民國法律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項相同。
本公司保留對本條款及本服務進行新增、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以下簡稱「各項異動」)以及解釋之最終權利。
本條款中之「票券」,係指包含但不限於演唱會、演出之音樂劇、戲劇、舞蹈、展覽或其他形式之表演活動所公開販售並向消費者收取對價之無記名式(或記名式)的證券。但電影片票券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 2 條 認知與同意接受條款
如您未滿十八歲或您所屬國家之法定年齡,您必須取得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許可,您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全部內容後,方得使用本服務。如您是欲註冊會員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當您或被監護之人使用本服務時,即等同於您同意代表該名未成年人或受監護人接受本同意書的條款,並已確認相關內容及須知,且承擔對本服務之一切責任。
本服務條款已經您審閱三日以上,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若您不同意本條款(含後續修改或變更)之任何一部分,請勿使用本服務。
本系統係受主辦單位委託處理票券事務之系統平台,節目相關資訊皆由個別主辦單位制定並提供,若您對活動本身之演出內容、品質、延遲演出及相關權益異動的事宜有所疑問,請直接洽詢活動主辦單位,並請配合主辦單位所公告之通知內容與相關規定辦理。
第 3 條 適用範疇
本系統所公布之「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各節目頁面之內容(包含但不限於主辦單位資訊、銷售資訊、表演內容、付款方式、票券交付、退換票機制、票券毁損、滅失及遺失之進場機制、入場規範及消費爭議處理等事項)、其他規定、未來新增或修改之規定,皆為本條款之一部份。
第 4 條 本條款之相關異動
本公司得因服務內容調整與相關法規變動,修改、變更或刪除本服務條款其中之內容事項或全部,並得溯及適用於已成立但未終止、消滅之交易。請隨時檢閱本條款隨時更新之各項異動內容。
前述之變更經本公司透過本服務網站進行公告,各項異動即自公告日起發生效力,會員需自行留意公告之變動,不得主張未收到個別通知或以任何理由而不受本條款之拘束。
第 5 條 會員資料(帳號、密碼及安全)
會員應當提供本人正確而詳實的個人資料,本系統之會員帳號需綁定「手機號碼」,已使用之手機號碼無法重複綁定其他帳號。每一會員帳號須完成驗證程序方能完整使用本服務。
會員註冊後,可隨時使用本服務網站查閱您個人資料檔案。本公司不負責審查、核對與擔保會員之個人資料正確性。
個人資料若有變更,請立即至本服務網站進行更新,以獲取最佳之服務。如因會員未即時更新或修正錯誤資訊,導致訂單內容錯誤(包含票券或是發票等寄送事宜),而影響取票、進場、退換票或訂購失敗等事宜,會員不得要求本公司為任何形式之補償或賠償。
為維護自身之權益,請勿將個人會員帳號及相關資料提供予他人使用(含轉借、轉讓、租用、共享合用);若因您提供帳號及密碼予他人使用而造成任何損失時,本公司將不負擔相關責任。如您的會員帳號及相關資料遭他人盜用,請立即通知本公司。
如您提供之個人資料非本人、偽造不實、未更新或有誤導之嫌,本公司得不經通知,隨時暫停或終止您會員資格及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如您使用「第三方服務」註冊及登入本系統,請詳閱並知悉以下:
會員可隨時以「第三方服務」註冊及登入本系統,使用本系統之服務。
如因會員選用之第三方服務一時或永久停止服務、刪除或凍結會員帳號之使用權限,將可能連帶影響本系統之使用,所生之不便或損害會員不得要求本公司為任何形式之補償或賠償。
第 6 條 會員隱私保護政策
會員於本系統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卡號等資訊),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令及本公司之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妥善保護。
會員同意本公司於合法範圍內蒐集、處理、儲存、傳輸及使用相關資料,並提供本網站或合作單位使用、製成會員統計資料、行銷、網路行為之調查、研究或分析,或其他合法之使用,詳細內容請閱讀本公司《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此政策亦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會員能請求本公司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於本服務所留存之個人資料。
第 7 條 票券購買相關權益
付款確認與發票
於本系統購買票券之訂單,其交易狀態顯示「訂單成立」之確認畫面時,買賣契約即已成立,會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訂單,僅可依照退票規則處理。
活動發售期間若票券數量已售罄,本系統得以隨時終止該活動票券銷售程序,爾後如主辦單位追加公演場次席次區域,或票券釋出的情況,本公司將不另行公告或個別通知重啟售票之訊息。
會員請務必自行確實核對購買資訊再行付款,除了本系統設定之自動轉換付款方式,會員一旦選定付款方式後即不得要求變更。本系統訂單可使用之付款方式:
信用卡(VISA、MASTER、JCB、銀聯卡等),本系統進入信用卡授權流程時,此時請勿切換或關閉畫面,線路繁忙時恐會等待超過一分鐘,我們將以3DS驗證機制(OTP簡訊)確認您的付款,敬請耐心等候。
ATM轉帳,會員需於訂單中顯示之「繳費期限」內完成付款程序。
超商付款繳費註:實際可支付方式,依據每場活動設定而有所不同。
會員透過本系統成立訂單後,為維護雙方權益,請務必於「會員帳戶」中確認訂購資訊,以免發生重複訂購之事件。
如欲購買特殊折扣優惠票種,請詳閱本系統指示後操作。訂購清單中之合計金額,即為購票者當次購票需支付之總金額,一經送出結帳,恕無法再行折扣,亦不得要求本公司退還差額。
本系統所售出之娛樂票券,符合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四條規定,娛樂業之門票收入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如需要購票證明者,請逕與主辦單位聯繫。
透過本服務進行之販售或宣傳之單位或相關連結網站,並不代表T-KI售票系統與前述單位或相關連結網站有任何合夥、僱傭或任何類似關係,本公司並不對前述單位或相關連結網站所提供產品、服務或資訊提供擔保或擔負任何責任。請勿於非本系統或其他非正式授權售票之通路或網站購買票券,避免損害您自身權益,由非本系統購入票券所發生之糾紛爭議,概與本公司無涉。
未成年人購買高價票券應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如未成年人使用者使用本系統購買票券,即推定其法定代理人已同意該次交易,其後因使用者自身因素所生消費糾紛,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取票與退換票
於本系統訂購後,所有票券視同為有價證券,恕不補發,請務必妥善保管票券。電子票證(需使用智慧型裝置下載T-KI售票系統app方得使用)。
訂單成立後,本系統即發送電子票證QR Code至您的「會員帳戶」中。一旦電子票證經傳輸至會員帳戶,其使用與退換等相關權益,請依活動主辦單位及本公司網站之相關規定辦理。
每張電子票證僅能掃描一次,複製、截圖、轉寄、印出等皆視為無效票券;票券有效狀態依主辦單位之系統驗證結果為準,主辦單位終解釋權。
本系統未提供換票服務,或需換票敬請於退票後,再自行購買所需票券。
以下為退票說明
一般情形:因各主辦單位同意退票之期限不同,詳細請參閱各活動頁面說明。若主辦單位請T-KI代為協助退票,將採用方案二:消費者請求退換票之時限為購買票券後3日內(不含購票日),購買票券後第4日起不接受退換票申請,請求退換票日期以收到退票申請日或郵戳日為準,退票需酌收票面金額5%手續費。
不可抗力之因素:舉凡國內、外重大事件、天災、地變等非人力所能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或活動表演人之各種狀況,導致演出取消或延期,本系統及主辦單位將以適當方式公告於購票活動頁;後續退票或其他事宜,請參見該活動頁面。
套票退票:會員若購買套票,於退票時需以完整套票申請退票,應於各活動中規定之期限內申請,且無法以單張票券要求退票;套票恕不接受換票。
電子票證一經轉贈完成(即受轉贈者已領取電子票證),贈送者即無法取回或申請退、換票,本系統亦無法協助取回。
拒絕或終止使用
基於交易安全之考量,會員於T-KI售票系統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拒絕或終止您使用本系統之買賣契約(含移除會員、暫停使用本系統之服務、拒絕售出票券、解除訂單或相關部分等),該期間您保留於本公司之任何款項,您同意不向本公司主張任何孳息、補償或損害賠償:
未於本系統公告之期限內完成規定之手續時。
未遵守主辦單位於本系統內指定之購票方式時。
未在系統指定期限內付款或付款金額錯誤時。
異常大量交易時。
以不正當行為妨礙正常售票時,包含但不限於重覆註冊帳號,意圖規避本公司、活動主辦單位購票規定之限制、使用非法程式或手段侵入、攻擊本系統,或其他類似之妨礙電腦使用之違法行為。
有違反法令之情事時。
有其他違反本條款之相關規定之情事時。
第 8 條 禁止事項
1.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系統,會員皆遵守中華民國法規、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約、習慣法及本條款,且不利用本系統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對於本公司或第三人之誹謗、騷擾、霸凌、不雅、侮辱或類似妨害名譽及信用之違法行為。
對於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名譽、信用、營業秘密、公開權、智慧財產權、著作權、專屬權、隱私權或其他權利之侵害行為。
傳輸、製作、散播或使用非法程式、手段(包含病毒程式、特洛伊木馬程式、蠕蟲程式、定時炸彈程式,或其他有害的電腦程式碼、檔案或程式)入侵、攻擊、惡意灌水、發表大量重覆留言信件、傳送與本服務無關之內容或其他類似之妨礙電腦使用之違法行為。
冒用他人名義、資料使用本服務,或其他類似之偽造文書之違法行為。
利用本系統張貼販售從事詐欺、仿冒或造假,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等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財產權之違法行為。
違反依法律、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或公序良俗一切行為。
其他本公司判定不當之使用。
第 9 條 服務中止及責任限制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得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並於本系統或相關網站公告通知:
本公司對於本系統及其相關服務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包含但不限於「例行性」維護、改置或變動等)。
不可抗力之因素(天災、火災、爆炸、恐攻、示威暴動、法定疾病傳染/疫症、罷工、法令變更等事件)或其他超出本公司依合理控制能力所能控制之事件或原因,包含但不限於本服務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突發故障、停止、第三方服務(金流平台、信用卡收單銀行)、網路故障或惡意第三人所致之事件,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及損傷賠償責任,致無法提供服務時。
其他因本公司判斷有中斷、中止服務必要之情事。
如爭議涉及您及其他使用者,您及使用者同意自行協議直接解決此爭議,且免除本系統及關係企業任何與前述爭議所導致或衍生之主張、要求、罰款及損害。
第 10 條 語言版本
本條款之中文版與其他語言版本間,若有疑義、矛盾或不符之處,皆以中文版之文字為準。
第 11 條 一般條款
交易紛爭
本公司提供之相關服務無法保證能百分之百滿足會員所期望之位置、張數、演出時間等。使用者自行於非本服務平台所訂購之票券,使用者因上述行為衍生之糾紛亦與本公司無關。
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致而衍生與第三人之糾紛或受有損害,應由當事者間自行處理,與本公司義務無涉。
會員與本公司之間若因本系統之服務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優先協議,秉持誠意協商,共同努力解決。
契約效力
本服務條款構成您會員本人與本公司之間有關使用本服務及購票交易之契約
本服務條款的任何約定之全部或一部份如被認定無效時,並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效力。
其餘未定事項請參票券所載之資訊並依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辦理,請使用者自行確認,並充分了解主辦單位之規定與活動內容,始利用本系統進行交易。如消費者違反上述條款,則應與主辦單位協商處理並負擔賠償責任,如造成本平台之損失,消費者並應負擔相關賠償等責任。
準據法及管轄: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系統之服務條款於 2023 年 8 月 1 日頒布並提供公開審閱。
本條款最近一次修改為 2023 年 9 月 27 日。